关于充分运用“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1-22 点击数:

各党总支、机关党支部: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根据市委组织部《中共枣庄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议》(枣发电【2017】10号)的通知要求,现就充分运用“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知如下。

一、全面做好“灯塔”平台基础建设。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明确专人担任管理员,开通并维护运行。

二、切实抓好山东e支部阵地建设,各党支部要切实发挥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作用,组织党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管理员每月至少要上传2篇党支部学习情况和影像资料,同步展示在网上支部,组织部根据“灯塔—党建在线”后台相关数据,定期通报各基层党组织山东e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

三、积极拓展“灯塔”平台学用形式。要充分利用“灯塔—党建在线” 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学习资源、新闻资讯、特别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栏中的学习贯彻、报告解读、媒体聚焦等模块以及本支部管理员上传推荐的学习资料等,采取集中学习和线上线下自主学习多种方式,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原原本本、原汁原味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各级管理员要学习、使用好党员教育网管理系统,要开设“网上班级”,结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求,开展网上学习。


组织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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