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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食品科学与制药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阅读次数: 日期:2025-03-22


为切实做好枣庄学院食品科学与制药工程学院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更好地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521号)和《枣庄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 食品科学与制药工程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学科专业带头人和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符合本学院各学科特点的复试标准和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复试工作,确定复试结果。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在食品科学与制药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指导下,食品科学与制药工程学院成立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专家(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和1名秘书组成,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复试小组组长负责本组的复试工作,秘书负责复试过程的协调、记录等有关事宜。复试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实施细则,确定考生综合情况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

三、复试条件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考生成绩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

2.复试比例

一志愿考生按不低于120%差额比例进行复试;调剂考生复试按不低于300%差额比例进行复试。如果报名总数低于需求人数,则根据实际报名人数进行复试。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规模和差额复试比例,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并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按比例划定复试名单时,复试人数进位取整,总分相同者同时进入复试范围。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要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核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考生须向招生单位提交情况说明,经调查属实后,可延期提交。考生需提交《枣庄学院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一志愿考生将下列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于202532724:00前发送到:csh19931225@163.com(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资格),复试当天入考场前进行现场二次审核,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进行复试。

拟调剂的考生材料于2025410号前24:00前发送到csh19931225@163.com(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资格)。

(注:相关资格审查材料整合到一个压缩文档中,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如:生物与医药+张三+资格审查材料)现场复试资格审核主要查验以下材料:

1.复试资格审核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还应出具自考成绩单打印件。

2)往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较早等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除携带应(往)届毕业生所需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5)在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远程复试考生可以通过线上提交加盖电子公章的相关材料,复试前采取双机位核验身份,入学时将原件上交招生学院进行复核。未按时提交材料且无说明者,视为放弃资格。

(7)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研究计划、所获奖励、发表论文等补充材料,可以审核现场提交。

2.加分资格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研究生考试的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的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202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调剂考生原则上采用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的现场复试方式;因不可抗力无法到场的,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学院批准后,采用双机位监控的远程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专业、同一批次考生,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保不同复试方式考生的考试流程、复试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1.专业能力测试

一志愿进入复试的考生,专业测试采用现场笔试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食品微生物学》(086001生物技术与工程领域)、《生物制药工艺学》(086002制药工程领域),考试时间1小时,以100分计,60分合格,以30%加权计入复试总成绩。

2.综合素质面试

包括考生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听说能力等内容。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如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该项成绩以70%加权计入复试总成绩。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2)实践能力、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社会实践、专业素质等方面取得成绩及表现出的能力。

3)英语口语和听力考核。主要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听、读、说等能力。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参加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外,必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加试科目为准。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试方式采取现场笔试方式进行。


1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专业领域

加试科目

参考书目

086001生物技术与工程

《食品分析》

《食品分析》(第2版),谢笔钧、何慧 等编,科学出版社,2024年版。

《食品工艺学》

《食品工艺学》(第2版),朱蓓薇 等编,科学出版社,2022年版。

086002制药工程

《微生物学》

《微生物学教程》(第4版),周德庆 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

《药物分析》

《药物分析》(第9版),杭太俊 等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22年版。


每门课程满分100分,60分合格,考试时间为每门课1小时。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总成绩确定

1)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按照下列公式综合计算。

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0%+综合素质成绩(满分100分)×70%

2)各项复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四)复试具体安排

1.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1)报到、资格审核时间:2025329日上午08:00-08:20;地点:枣庄学院市中校区文科楼213会议室;

2)专业能力测试笔试:2025329日上午08:30-09:30;地点:枣庄学院市中校区文科楼214教室;

3)面试:202532909:40-10:10;地点:枣庄学院市中校区文科楼212教室;

4)同等学力加试:202532910:30-12:30。地点:枣庄学院市中校区文科楼214教室。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确定并提前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流程

1)现场资格审核;

2)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3)笔试;

4)面试

5)同等学力加试

(五)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院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具有学生工作和心理咨询工作经验的教师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各学院考核时应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所有考生参加复试现场资格审查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枣庄学院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查表》(附件2)。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新生入校时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

(一)调剂要求

我院执行A类考生(一区)单科和总分分数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领域),可接收调剂考生。达到A类考生(一区)单科和总分分数线且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具体要求如下:

1.符合学校当年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接收调剂考生的一志愿报考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和我院后续发布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4.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不可由低向高调。例如: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英语一可调剂到英语二,反之不可。

(二)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志愿的提交,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经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处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生务必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

3.接受调剂的考生应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5.调剂志愿考生通过复试的,学校将在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及时确认。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满分100分)=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40%。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该专业剩余计划用于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总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笔试科目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放弃的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的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顺序拟录取。

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在复试中发现作弊、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折合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责任追究制度

认真落实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规定,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复试录取全过程管理。在复试过程中,学校派出督查工作组对学院复试组织情况、复试各个环节进行督导检查。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处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工作,各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

纪检监察部门:0632-3786798zzxyjjs@126.com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632-3659619zzxyyjsc@163.com

(三)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要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复试时间安排等。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名称等。

(四)回避制度

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五)复议

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或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举报反映的问题,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答复。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枣庄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枣庄学院食品科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2日